各区发改和经信局,葛店经开区、临空区经济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4〕78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打造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升级版,组织动员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深入领会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的内在要求,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梳理、完善资料,跟踪申报进展。
三、加强材料报送工作。各地经信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两份)、推荐汇总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科,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
联系人:张晓杰
电 话:027-60830350
邮 箱:ezdzxx@163.com
附件: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5日
下载附件: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及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