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 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行为线索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有效为民企发展疏通堵点、解决难点,打造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环境,增强民企信心,推动民企敢闯。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妨碍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违法违规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准入限制等。

2.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者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民营企业参加本地招投标;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民营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民营企业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等。

3.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在要素获取、奖励补贴、减税降费、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民营企业;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给予不同所有制企业差别待遇等。

4.不当干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民营企业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违背市场规则、市场主体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增设交易条件、交易环节等。

二、举报事项

对涉嫌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人信息保密)。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27-60670255 

电子邮箱:125603453@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特此公告。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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