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1

鄂州经信函〔20223号

 

关于做好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安办关于做好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州安办字〔20223号)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正值春节、冬奥期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工业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开足马力冲刺一季度“开门红”,人流物流陡增、设备停复机、持续低温雨雪天气等多种因素叠加,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各地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克服思想麻痹、行动大意情绪,紧盯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放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之前,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二、切实开展学习培训

各地各企业要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学习教育,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常识宣传,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对新进员工、轮岗换岗人员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和考试,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科学应对。

三、切实抓好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方面。严格危险作业审批。落实有限空间、动火动电动气等特种作业审批,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控,强化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井下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环节安全监控。全面维检设备设施。妥善制定、执行设备、装置停复机方案,对长期停机的设备,加强开机运行前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开工。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持续抓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加强灾害应对巡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外委施工管理。严把资质、资格审查关,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现场管理,避免因交叉作业导致安全隐患。

(二)疫情防控方面。加强人员疫情防控,对省外人员、差旅员工、司机等重点人群,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出行政策,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接种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进出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日常管理和进出登记。劳动密集型企业新进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逢进必检”。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人员,每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检1次。加强货物疫情防控,严格按照进口冷链和高风险货物管理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实施“7天集中封闭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落实“5有”措施:制定有完善应急预案、有明确的防控责任人、配备有必要的防护物品和隔离区域、对员工开展宣传教育、对员工开展健康监测。

四、切实压实各方责任

各有关企业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承担起属地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市经信局将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对各地各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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