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45号),在各市州、有关省直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初步确定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50个单位为2019-2020年度“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李蕾等50名同志为2019-2020年度“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日至12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7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经信厅 聂薇(电话:027-87231717)
电子邮箱:zxc87122161@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邮编:430071
附件: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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