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提醒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防指转发《省防指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提醒如下:

1.提高认识。消毒作为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多地散发,再次警示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各项措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压实责任。落实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人员“四方责任”。企业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毒工作。消毒人员要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及科学的消毒剂量进行消毒操作。具体相关消毒操作技术要求见附件。

3.科学消毒。对公共交通工具,要强化和规范日常预防性消毒。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要规范卫生管理,充分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加大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对进口货物要严格检疫消毒,特别是要做好进口冷链视频检测和外包装预防性消毒,防范风险隐患。相关消毒操作技术要求见附件。

4.监督管理。各地经信部门要把消毒工作纳入工业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要检查内容,加强监督指导,把消毒工作抓细抓实。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要求》等11项消毒操作技术要求(可在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通知栏中自行下载)

 

 

2021年9月18日



下载附件: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要求》等11项消毒操作技术要求.pdf
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鄂ICP备19023597号-2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30号 联系电话:(027)60830999/(027)60830333
声明:本网站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系统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