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制造业;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1-06-11
                                至
                                    2021-07-15
                            
                            支持方式
                            见原文
                            条件
                            具体见文件要求
                            办理流程
                            
(一)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从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中遴选推荐。
(二)请申报企业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项目名称准确具体,避免材料原因影响评审结果。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企业可登录平台通过申报入口“立即申报”按钮进行线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请各地经信部门对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严格审查把关企业申报材料,并于7月15日前将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附件3)报送我局(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联系方式
                            027-608308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