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其他;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1-05-12
                                至
                                    2021-05-24
                            
                            支持方式
                            见通知原文
                            条件
                            见通知原文
                            办理流程
                            请各区经信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一);《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二)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4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
                            联系方式
                            张晓杰  027-6083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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