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二批)

文号: 适用范围: 国家级 发布时间: 2020-12-25
政策分类: 资格资质;产业发展;
适用行业: 制造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第49号

 

根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二批).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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