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启动第十届“创客中国”鄂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申报指南 | 申报原文

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制造业;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5-05-13 至 2025-07-10

支持方式

条件

一、大赛名称

第十届“创客中国”鄂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参赛条件及项目要求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业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比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赛,近三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鄂州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办理流程

三、赛事安排

以区域赛的形式面向企业和创客两类对象征集优质项目,进行全市比赛,设置项目征集、市州选拔赛(片区赛),优胜项目可参加全省半决赛、全省决赛、全国总决赛。

(一)项目征集

报名截止间为7月10日。参赛者通过大赛统一官网(www.cnmaker.org.cn)报名,项目重点以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等湖北省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涉及领域为主,报名参赛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参赛。

(二)市州选拔赛(片区赛)

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现场比各区经信部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广泛动员创业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组织业参加选拔赛,各创业服务机构积极辅导和跟踪服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跟踪指导,市州选拔赛拟于7月下旬开展,参加全省半决赛候选名单以各市州报名参赛项目库数量为基准按比例分配,优胜项目可进入全省半决赛

四、政策激励

(一)奖项设置

1.全省决赛对企业组、创业组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的项目颁发奖金和证书。

2.对鄂州赛区选拔赛取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民营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0.8万元、0.5万元、0.2万元。

(二)其他支持

1.对入围决赛项目进行媒体宣传报道,并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相关机构进行一对一专家辅导。

2.获奖项目推荐至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创客中国”平台、双创活动等多种渠道进行展示宣传。

3.举办专场投融资活动,组织创投机构、金融机构、大企业对接入围优质项目。

4.优先获得管理咨询、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

5.“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027—60830333

  

   

附件1.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方式

027-60830333 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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