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 省民政厅办公室 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指南 | 申报原文

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制造业;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4-09-28 至 2024-10-10

支持方式

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主要包括六类产品及多种产品集成应用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六类产品为:具有趋势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功能代偿型等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具有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诊断治疗等功能的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智能产品。

(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科普等两类智慧健康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等四类智慧养老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完善的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经营状况稳定,3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3.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

(二)基本条件

1.申报范围按附件1所列分类,并满足相应要求;

2.申报单位本次申报产品(服务)数量不得超过5个,已入围过的产品(服务)不重复申报;

3.申报的产品应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的服务应能精准对接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

4.申报的产品和服务应上市销售半年以上,符合相关标准,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办理流程

一、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地经信及民政、卫健主管部门对照《通知》要求,联合做好申报动员工作,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绕附件3所列分类,征集并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 1家主体申报。请申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并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经信部门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联合民政、卫健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1010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光盘)报送省经信厅。

三、择优推荐上报。省经信厅将联合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典型案例。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各地经信、民政及卫健主管部门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联系方式

027-60830350 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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