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和特聘服务专家的通知

申报指南 | 申报原文

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其他;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4-05-13 至 2024-07-13

支持方式

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综合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

综合服务机构是指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资源组织、诉求受理和公共关系协调等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起着核心和引导作用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园区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

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数字化、技术创新和质量、创业、人才和培训、投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等服务的机构。

专家是具有申报条件规定的学历、职称或职务,在综合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在高等院校、某领域研究部门工作,具备中小企业服务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人员;拥有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经验丰富的人员;在中小企业服务专业领域内有较高造诣和权威的专业人士。

二、申报条件

1.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申报(附件1

2.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附件2


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一)严选服务机构申报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机构提供以下内容。

1.填写《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机构申请报告》(附件1-2);

2.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6.须提供注明来源的真实可查征信材料(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截图)。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申报专家填报《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表》(附件2-1

四、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单位、个人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盖公章同版电子版)2024712日前报推荐单位

2.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请对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条件,对机构和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2024816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1-1)、《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表》(附件2-1连同被推荐机构和专家纸质申报材料及同版电子版,一并报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3.三年有效期满的严选服务机构和特聘服务专家(2021年认定),根据《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第十规定,可自愿重新申报。

有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与有效期内严选服务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报。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服务机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联系方式

027-60830333 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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