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的通知

申报指南 | 申报原文

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制造业;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3-11-03 至 2023-12-01

支持方式

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一)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以及近三年(2021-2023年)首次进规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高”项目必须按照“两高”项目清单管理要求。

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其中,对优势产业、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以及首次进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奖励标准提高1-5个百分点,具体补助标准按照《鄂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中,生产性设备投资中研发投入不超30%,项目配套信息化投入不超过20%,设备投入不低于50%。

(二)数字化改造项目。规上工业企业总投资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软性投入的12%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鄂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申报项目补助的企业需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开具的规定范围内的生产性设备投资或数字化改造软性投入的发票,企业可以组织多个项目申报,但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以上一个方向的政策支持,每个年度内单一企业获得的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传统产业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鄂州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发展前景良好;

(四)近三年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涉嫌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且正在调查、处理期的企业不得申报。


办理流程

三、申报资料

(一)《鄂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资金申请报告(包括①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②项目基本情况,需列出纳入补助范围内生产性设备投资明细或数字化改造软性投入明细;③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3000字以内;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审批材料,按需提供备案、环评、节能、安全评价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同时提供当地统计部门确认的项目纳统证明,有效性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以及近三年(2021-2023年)首次进规企业可以不作纳统要求,但需提供有效证明的材料;

(六)申报数字化改造项目同时提供当地统计部门确认的规上企业证明;

(七)生产性设备投资数字化改造软性投入证明材料,购买生产设备、技术服务等合同协议及正式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登记表;

(八)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经所在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实后出具推荐意见,按附件2汇总于121日前报市经信局。

(二)市区两级经信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审核。

(三)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市区两级经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金国庆  王

联系电话:027-60830819

 

附件:1.鄂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3年项目推荐汇总表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113


联系方式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027-608308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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