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其他;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3-05-16
至
2023-07-14
支持方式
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综合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
综合服务机构是指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资源组织、诉求受理和公共关系协调等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起着核心和引导作用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园区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
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数字化、技术创新和质量、创业、人才和培训、投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等服务的机构。
专家是具有申报条件规定的学历、职称或职务,在综合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在高等院校、某领域研究部门工作,具备中小企业服务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人员;拥有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经验丰富的人员;在中小企业服务专业领域内有较高造诣和权威的专业人士。
二、申报条件
(一)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申报(见附件1)
(二)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见附件2)
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一)严选服务机构申报推荐
1.填写《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机构申请报告》 (见附件1-2) ;
2.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6.须提供注明来源的真实可查征信材料(信用中国、政 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截图) ;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
1.填写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1)。
2.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予以佐证的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单位、个人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盖公章(同版电子版)于2023年7月14日前报推荐单位。
(二)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省中心各业务部门,请对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 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 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认定条件,对申报机构和专家进行审核推荐,并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湖北省中小企业公 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推荐表》(见附件 1-1)、《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1)及申报文件材料(同版电子版)报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三年有效期满(2020年认定)的严选服务机构和特聘服务专家,根据《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
有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与有效期内严选服务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报。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服务机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五、联系方式:
鄂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白艺娟
联系电话: 027-56929567
电子邮箱: 2860693288@qq.com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30号
附件1: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
联系方式
027-56929567 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