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其他;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1-08-19
至
2021-09-04
支持方式
详见通知原文
条件
详见通知原文及附件
办理流程
一、各区经信部门对照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1),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市经信局将择优推荐上报。
二、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可登录网站通过申报入口“立即申报”按钮进行线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请各区经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9月5日前将辖区申报的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附件3)、申请报告(附件4、附件5)等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含全部材料的PDF文档)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
联系方式
汪洋 027-608309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