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其他;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1-05-12
至
2021-05-24
支持方式
见通知原文
条件
见通知原文
办理流程
请各区经信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一);《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二)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4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
联系方式
张晓杰 027-608308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