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制造业;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1-03-10
至
2021-03-20
支持方式
见通知原文
条件
重点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主题,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企业实施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围绕智能制造水平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业布局结构优化的“三高一优”技改目标所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规模而实施的工业产业化项目。(其他要求详见原文及附件)
办理流程
项目承担单位自愿申报,按照项目归属地原则,经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和市(州)审核推荐、逐级承诺并统一上报,坚持“两上两下”原则:
一上,各市(州),县(市、区)经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通知,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逐级审核后推荐上报。 一下,省经信厅委托第三方 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初审, 形成初审意见后反馈各市(州)经信部门。二上,各市(州)经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反馈的企业和项目清单,组织企业按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统一上报。二下,省经信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产业发展引导性、技术创新先进性、质量提升有效性、项目完整性、投资强(进)度合理性、绩效目标优质性等方面,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省经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对申报项目按竞争性分配原则进行综合评估,编制并滚动更新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核定项目投资内容、投资强度和投资进度,确定项目综合绩效指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项目已完成投资进度,分年度、分批次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联系方式
何秋萍 李林 联系电话:027-6083085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