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指南 | 申报原文

适用范围:湖北省 鄂州市

适用行业:制造业;

申报入口:

申报时间

 2021-02-10 至 2021-03-02

支持方式

见通知原文

条件

 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含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拥有“专精特新”产品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失信和其他违法违规的。 (详见原文)

办理流程

为单位,由各区经信部门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同时填写“2021年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在各推荐的基础上,市经信局将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

联系方式

张晓杰 027-60830860

附件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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