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和经信局, 葛店经开区、临空区经济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5〕44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经信厅通知(见附件)要求,深入领会项目申报的条件及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 、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主动作为,指导目标企业梳理、完善有关资料,协助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跟踪申报进展。
三、加强材料报送工作。各地经信部门于6月23日前 将纸质版申报书(两份)、推荐汇总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科,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
联系人: 张晓杰
电 话:027- 60830350
邮 箱:ezdzxx@163.com
附件:《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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